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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岗位职责管理规定
时间:2020年12月09日 浏览:0次
为充分发挥“自律、维权、协调、服务、交流、宣传”作用,完善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内部机构设置,明晰部门及岗位职责,提高工作效能,依据社会组织管理局及蚌埠市银保监分局相关要求,和市协会章程的规定,以“精简高效、科学合理、立足服务、统筹规划”为原则,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需要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
根据机构改革后协会实际工作的需要,秘书处设置四个部门:综合部、业务部、消保部、宣传部。
秘书处岗位实行工作AB角制。对某个岗位承担日常工作责任的人员是该岗位的主角,设为A角;B为A的辅角,当A因故不在岗期间代A角履职,B角对代替A角履职期间作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各部门应本着确保工作不间断的原则建立AB角制度,互为AB角人员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。
(一)综合部工作职责
1.拟订行业协会办公规章制度,组织协调日常办公;
2.负责撰写会议文件、会议纪要;
3.负责承办相关会议;
4.负责公文处理工作;
5.负责人事、档案、保密及安全、车辆、保卫、消防工作;
6.负责行业协会的财务管理及行政后勤工作;
7.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二)业务部工作职责
1.拟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决议、行业自律公约、相关实施细则,监督行业自律公约的执行。承担专业委员会日常事务,定期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工作部会议,撰写相关会议文件、会议纪要;
2.定期组织实施行业自律互查工作;
3.负责业务报表的收集、统计整理工作,建立和完善行业服务平台,为会员服务;
4.负责协会对保险市场的调研和指导及业务咨询服务;
5.组织会员公司之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,开展与保险业务相关工作的学习交流与合作往来;
6.协调会员单位与监管机构之间、会员之间的关系;
7.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,为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;
8.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消保部工作职责
1.受理保险消费者的投诉、信访,承办蚌埠银保监分局转办的信访投诉案件;
2.开展保险合同纠纷调解;
3.向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消费知识、保险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;
4.开展保险知识宣传和保险消费教育工作;
5.向监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诉求,并提出意见建议,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、司法机关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,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环境;
6.开展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其他工作。
7.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四)宣传部工作职责
1.负责宣传工作,发布行业协会对外新闻和信息;
2.负责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和当地保险业重要情况;
3.负责行业协会信息化建设及协会网站、公众号的维护;
4.负责保险行业宣传信息的传递和交流等工作;
5.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岗位职责
(一)综合部:设主任岗、人事劳资岗、综合文秘岗、会计岗、出纳岗、行政后勤岗。
1.主任岗职责
(1)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,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,调动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;
(2)负责协会内部日常管理,包括:公文处理、办公自动化建设等;
(3)负责协会人事管理,包括:招录、考核、晋升等;
(4)审核协会各项费用支出及预决算编制、固定资产管理等;
(5)负责协会会务及接待工作;
(6)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2.人事劳资岗职责
(1)建立协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;
(2)开展秘书处员工招录工作,拟写方案、组织实施;
(3)开展对协会专职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工作,拟写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;
(4)负责协会专职人员职务任免、轮岗、交流等日常管理工作,协助开展人员考察;
(5)负责协会专职人员人事档案管理,定期进行维护;
(6)负责协会专职人员工资、津补贴的发放和日常管理;
(7)负责协会专职人员养老、医疗等社会保险有关工作;
(8)负责职工体检,组织开展集体文娱体育活动,推动工会工作开展;
(9)负责协会法人登记证书变更、换发、年检等;
(10)负责协会年审及在民政局登记、备案、变更等对口联系工作;
(11)负责每年度住房公积金、社会保险的年度调整、汇缴、稽核;
(12)电话系统安装、调试、维护工作;
(13)协会领导及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.会计岗职责
(1)各项费用支出审查、复核,按月度将支出情况上报协会领导;
(2)制定、完善有关财务制度;
(3)编制月度、季度、年度财务报表;
(4)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的汇总、编制和上报;
(5)按期申报纳税;
(6)固定资产的清查、盘点;
(7)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日常管理、凭证管理和统计上报;
(8)打印、整理、装订会计凭证、财务报表及账册;
(9)各类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和账簿报表的保管查阅;
(10)配合各项外部检查;
(11)银行账户的年审;
(12)协会领导及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4.综合文秘岗职责
(1)负责公文正常运转,对各类公文进行核稿;
(2)各类外发文件的缮制、分发;
(3)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协会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工作;
(4)协会重要会议的记录及撰写会议纪要;
(5)负责协会有关重要(综合)文件的起草;
(6)负责协会档案管理工作;
(7)协会领导及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5.出纳岗职责
(1)协会现金管理工作。
(2)各项费用支付付、工资和津补贴发放;
(3)银行存款记账、核账、对账工作;银行账户转账、对账、回单收取及年审工作;
(4)协助会计岗位人员做好其他财务工作;
(5)配合各项财务外部检查;
(6)协会领导及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6.行政后勤岗职责
(1)负责协会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、管理、发放与维修工作;
(2)负责办公职场的公共卫生和安全管理,为其他部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;
(3)负责协会车辆的统筹管理及使用工作;
(4)负责与办公职场物业及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;
(5)负责与协会第三方供应商的招标、联系工作;
(6)负责协会内部的信函邮寄、来宾接待工作;
(7)负责协会人员出差安排:预定机票/酒店、接机等工作;
(8)负责协会内部公务出差、接待、公务用餐的结算及管理;
(9)负责协会办公电脑、网络的维护;
(10)协会领导及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业务部:设主任岗、财产险业务岗、人身险业务岗、统计信息岗、综合内勤岗、反欺诈工作岗。
1.主任岗位职责
(1)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,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,调动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;
(2)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、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,并监督落实;
(3)组织开展行业的专项自律互查和业务培训工作;
(4)负责协会各类保险业务会议组织和召开工作;
(5)制订和落实理赔与服务质量标准,组织开展行业技能竞赛活动;
(6)协调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及“两站两员”的建设工作;
(7)协调保险反欺诈工作;
(8)向会员单位及时传达监管政策,提出合理化建议,落实好监管部门要求;
(9)与有关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,营造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;
(10)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.财产险业务岗职责
(1)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财产险业务自律互查实施方案,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互查,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奖励惩戒机制,研究和创新行业自律机制举措;
(2)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举办车险、非车险会议、活动,开展业务交流、研讨和培训;
(3)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大型商业风险项目投标前合议机制;
(4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.人身险业务岗职责
(1)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人身险业务自律互查实施方案,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互查,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奖励惩戒机制,研究和创新行业自律机制举措;
(2)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举办人身险会议、活动,开展人身险业务交流、研讨和培训;
(3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4.统计信息岗职责
(1)负责各保险公司业务报表的收集、统计整理工作,建立和完善行业服务平台,为会员服务;
(2)负责各保险公司业务的数据统计、分析及上报主管部门业务报表数据;
(3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5.综合内勤岗职责
(1)负责本部门档案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与保管工作;
(2)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各类会议、活动的会务工作;
(3)负责会员公司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,定期向协会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,及时有效的向会员公司做出反馈;
(4)草拟本部门保险业务有关文件和材料,报送本部门工作信息;
(5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6.反欺诈工作岗职责
(1)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,逐步实现行业内和保险行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保险欺诈信息交换;
(2)协调、指导保险行业主体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;
(3)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反欺诈工作合作;
(4)汇总、整理及反馈保险欺诈案件线索;
(5)建立举报管理及案件台帐登记制度;
(6)定期组织召开有关会议,研判可疑赔案,梳理、分析案件线索;
(7)逐步建立和完善“高风险客户数据库”和“高风险从业人员数据库”,实现全行业承保、理赔等风险环节的信息互通共享;
(8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消保部设:主任岗、投诉处理岗、信访处理岗。
1.主任岗职责
(1)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,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,调动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;
(2)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、司法机关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,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环境;
(3)负责会同业务部门调查和处理会员违反行业自律公约行为;
(4)开展法律知识普及与宣传,加强会员和行业的法律合规意识,提高会员和行业的法律实务水平;
(5)开展保险知识宣传和保险消费教育工作;
(6)负责保险务咨询服务和信访工作,协调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和争议;
(7)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.投诉处理岗职责:
(1)协助部门负责人健全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;
(2)协助部门负责人承办涉及协会的司法诉讼和仲裁活动,参与会员单位重大诉讼和仲裁事件的应对协调工作;
(3)接待、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以来访、来信、来电、邮件等形式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申请,以及信访法律岗转交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案件,根据调解工作规程予以办理,对调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统计、分析、总结和上报;
(4)草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文件和材料;
(5)负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会议、活动的会务;
(6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.信访处理岗职责:
(1)建立信访调查处理、信访应急处置等机制。协助部门负责人制订和完善协会信访工作制度,推动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相应的调处机构;
(2)接待、登记有关单位和个人以来访、来信、来电、邮件等形式进行的各类保险信访(包括咨询、举报、投诉等);
(3)及时办理协会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并跟踪督办,信访受理情况、信访事项办理进展及办理结果,及时告知当事人。对协会信访工作进行定期统计、分析、总结和上报;
(4)接受保险法律咨询,组织保险业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;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、法院审判机关、律师队伍的沟通、交流、协调,推进“诉调对接”工作;
(5)负责处理和撰写对外合约等一般性法律文件,对外文件、材料、合同、公约等进行法律审核;
(6)负责保险的信访投诉工作,接受保险事宜的咨询和投诉,及时追踪和回复,关注后续整改;
(7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宣传部设:主任岗、宣传岗岗位、综合内勤岗。
1.主任岗位职责
(1)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,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,调动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;
(2)牵头组织行业与协会大型活动的工作安排;
(3)配合做好行业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工作;
(4)公益活动宣传工作;
(5)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.宣传岗位职责
(1)协会网站的更新、维护工作;
(2)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推荐会员公司宣传稿件和相关信息资料;
(3)负责与报社、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络等媒体的日常通联工作及协会新闻稿件在媒体的刊发工作;
(4)负责与市银保监分局、省协会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等单位的宣传信息联络及信息报送;
(5)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举办宣传会议、活动;
(6)实时了解掌握宣传工作动向,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,及时发现和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。建立应急机制,出现问题快速反映,有效解决,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;
(7)向社会宣传普及保险知识,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;
(8) 配合做好行业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工作,引导行业完善内控,提高人民群众的反保险欺诈意识;
(9)开展组织和参与多形式公益活动宣传工作;
(10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3.综合内勤岗位职责:
(1)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协会各类宣传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工作;
(2)负责宣传文件的起草;
(3)负责宣传档案管理工作;
(4)负责协会网站版面、内容的修改、删除、调整;
(5)协会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