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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工作计划
时间:2020年12月09日 浏览:0次
2020年,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将在蚌埠银保监分局的领导下,紧紧围绕“自律、维权、协调、服务、交流、宣传”加强行业自律、完善会员服务,稳步推进协会建设。
一、党建方面
认真落实蚌埠银保监分局党委的部署,深入开展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 主题教育活动。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,充分发挥服务会员、服务监管、服务行业的作用。
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贯彻落实安徽银保监局党委《加强全省银行保险社团党的建设和管理意见》,不断提高政治站位,担当实干,干净做事、干净做人。
二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面
自觉承担社会责任,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,以实际行动向全社会彰显保险业的行业价值和社会责任。
持续发挥行业优势和责任担当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加强组织领导,高效推动防疫工作,持续收集报道行业抗疫优秀做法和先进事迹,鼓励行业发挥保险优势,为抗疫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,强化防护物资人员配备,做好协会自身防疫。
三、内部建设方面
1.加强制度建设。切实发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的职能作用,促进蚌埠保协决策机制合理合法。修订完善协会各项制度,规范保协各项工作制度化、标准化,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。
2.规范财务管理。完善财务相关制度,严格预算管理,做好年度财务规划,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核流程。参照性质相似的事业单位薪酬标准完善薪酬福利制度,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,及时清点、报废、清理闲置的固定资产,巩固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成果。定期向会员单位公布整体财务状况,保证蚌埠保协财务状况公开、透明。
3.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。根据保险市场点多面广、专业性强的特点,充分发挥两个专委会的作用,共同促进蚌埠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4.加强交流。加强与兄弟协会交流,学习借鉴先进经验,努力提高服务能力。
四、宣传方面
以交流为先导,扩大保险社会影响力,树立保险业良好社会形象。一是组织好3.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、7.8保险公众宣传日、12.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宣传。扎实开展保险反欺诈、防范非法集资、金融知识宣传月等专题宣传,展现保险业的发展成果和社会贡献。二是持续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统计工作,每月督促会员公司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排查,及时发现及时上报。三是评选表彰2019年度宣传工作、高速护航先进单位,利用协会网站宣传保险业先进典型。四是积极参与公益活动,做好蚌埠保险信息电子杂志编制,组织开展通讯员培训班。
五、财产险市场方面
1.持续开展车险自律。进一步加强我市财险公司车辆销售行为自律建设,不定期开展财险公司“实名制缴费”互查。
2.推动服务工作出成效。一是重大节假日客服活动,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实施快处快赔机制,聚力提升保险客户出行满意度,有效整合行业服务资源,持续推动行业形象改善;二是建立健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,完善应急联络机制、灾后处理联合工作机制等应急处理规范,跟踪落实其执行情况;三是积极推进车险快处快赔工作,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;四是加强与地方政法部门的协调,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的诉前调解工作,加快推广“余杭模式”。
3.加强行业学习交流。一是开展全市财险公司理赔客服人员服务知识竞赛活动;二是组织财险专业委员会成员高管进行行业自律学习交流,走出去学习外地协会、公司好的做法和经验。
六、人身险市场方面
一是开展人身险业务行业自律综合互查工作,制定年度自律综合互查方案,召开专项工作启动会,进行现场互查,完成互查资料汇总整理及统计总结工作,并对2019年度互查优秀人员进行表彰;二是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会员单位的需求召开工作部会议,充分发挥专委会对市场竞争的规范及自律作用;三是密切关注营销员大进大出、内控管理不到位带来的非正常投诉和销售误导等合规风险。
七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
一是做好投诉、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;二是密切关注省协会消费者权益服务平台,严格执行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,时时追踪,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保险纠纷处理工作;三是做好市长热线,信访投诉、登记、转办工作。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联络站建设;五是充分用好司法资源,积极推动保险诉调对接,在全市机构甄选聘请人民调解员和邀请区法院法官进行教育培训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。
八、反保险欺诈方面
一是加强与经侦、刑侦的合作,打击保险欺诈案件,重点打击团体职业犯罪;二是加强与交警合作,打击和预防酒驾、掉包案件;三是开展产、寿险反欺诈专业人员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