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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银行业保险业协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公约
时间:2021年05月10日 浏览:0次
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银保监会党委、驻会纪检监察组工作部署,根据蚌埠银保监分局关于加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,推动蚌埠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,提高行业廉洁风险防控水平,提升金融反腐内生动力,为蚌埠银行业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和思想保证,依据协会章程,制定本公约。
第一条 坚持党的领导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充分认识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。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。
第二条 坚持政治站位。认真落实党的金融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,加强金融服务,防控金融风险,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。
第三条 坚持遵章守纪。牢固树立纪法意识、制度意识,依法合规经营、诚实守信工作,严控各类道德风险、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。找准自身定位,开展有效金融服务,持续强化关键岗位行权管控,筑牢清廉底线和法律红线。
第四条 坚持廉洁从业。自觉树立严于律己的思想品格,注重自身清廉文化建设,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本色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树立尊廉崇廉的价值观,将清廉文化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和员工行为规范中,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廉洁从业意识。
第五条 坚持职业操守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,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,严格遵守银行业行为规范,坚持原则、忠于职守,坚决抵制各类不正当、不诚信行为。
第六条 坚持秉公办事。切实做到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、敢于担当,严格约束自身,自觉接受监督,不搞以权谋私,规范非公交往,构建“亲”、“清”关系。
第七条 坚持勤勉尽责。认真贯彻执行、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,严禁失职、渎职和消极不作为的行为,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
第八条 坚持从严要求。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,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,同时注重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,倡导廉洁自律,坚持正向引导。
第九条 坚持全面落实。各单位切实制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规划,常态化组织开展学廉、讲廉、颂廉活动。既要以先进榜样带动激励,又要以案示警、以案为戒、以案促改,做到警钟长鸣。实施常态化管理,将清廉从业行为评估纳入员工日常考核评价体系,在员工招聘、业务考核、高管选任中,给予适当权重。把廉洁从业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从业人员考核激励全过程,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行业氛围,不断推进蚌埠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。
第十条 会员单位在承诺并严格遵守本公约的同时,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按照本公约的约定,加强各项业务、各个环节自我约束,实现自我管理。督促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将廉洁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,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,确保各项廉洁自律措施的落实。
第十一条 本公约由蚌埠市银行业协会、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修改、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公约经蚌埠市银行业协会理事会、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。